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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假、创新与 W T O
常听闻很多厂家投诉,说他们的产品又被人仿造了!甚至连商标包装都被抄袭而感到无奈。 他们最担心的是,消费者除被欺骗外,更会影响品牌的声誉。这里带出两个问题:(1)不良厂家仍然不断地仿做他人的产品;(2)部分经销商亦同流合污与他们合作,把劣质产品卖给消费者。
前些时,笔者从厂家得到的资料,部分在市场上出售的货品都是“假货”,包括有 NOVUS , RAPID ,UNI 三菱笔, SDI 等产品,当然还有很多很多货品都别抄袭或仿做。
虽然抄袭者刻意地把一些英文字母更改以图乱真,但在印刷、品质及手感方面与原装产品仍有距离,所以业内人士理应可以分辨真假。
违法厂商当然知道这样可能会引起法律诉讼问题,但仍不怕掉面子、被罚、公开审讯等惩罚而挺而走险。
既然想尽办法去仿造别人的的东西,为什么不可用同样的精力、时间去创造出自己的产品呢?这可能有更好的发展机会。
知识产权保护法在入世贸之后,更会严厉执行。那时候纳心不良的厂商是否仍在玩“猫捉老鼠”的游戏呢?
入世贸后,外国的产品只需要交纳不超过百分之十的入口税,便可以与国内生产商来比拼,那时候的市场竞争更激烈。
想一想。当外国品牌成了主流产品之后,那些厂商会不会继续“照办煮碗”地泡制同一样的货式?
如果真的是这样,那么这些厂商确实低能了,迟早会被淘汰。所以我向那些喜欢仿造别人东西的厂商们奉献一句:是时候拿起勇气及决心创造自己的未来。
说到底 ,还是自动自觉地去创造自己的品牌 、自己的产品为上著。若不把握这个好机会做好准备工夫,等到外国产品“入侵”时又再抄抄袭袭,就好像一个长不大的小孩子。
不妨学习一下韩国及台湾早期的厂商做法:抄袭中加入一些自己的特色,才能做到“青出于蓝”这才是真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。
蓝志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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